(2011年11月4日)報道近年來,收費公路越來越成為大眾怨憤的對象。因為在人們的印象中,許多打著“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旗號的收費公路,收起費來似乎沒完沒了,多少年過去了,收費站依然巍立不動,根本沒有撤消的意思。何時能撤,從沒有人向社會做保證。
而近日京、滬等12省市公布的收費公路摸底調查結果,更是讓公眾大跌眼鏡,并加重了他們的疑慮:這12省市去年收費額1025.7億元,但累計債務余額卻高達7593.5億元。
一方面是收費標準就高不就低,另一方面又是驚人的債務和虧損,如此悖謬的收費公路現實,根源何在?其中自然有腐敗的內幕。從此前國家審計署的相關審計報告,或許不難找出問題的答案。比如幕后交易和商業賄賂造成的建路成本虛高,收費公路養活過多閑人、而且自肥現象嚴重,致使運營成本增高等。
但是,除了違法違紀的腐敗因素外,政府對公路屬性和功能的定位,則是直接決定公路收費制度的根本。即便是一條清廉的公路,沒有人舞弊營私,但如果政府將它看作是提款機,將收入用于滾動建設其他公路項目、甚至用于其他毫不相干的領域,那就難以指望收費站的拆除了。
現實偏偏就是這樣。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正是將公路視作“資產運營”的對象,肆意呈其經天緯地、左右騰挪的神通,不斷創造這樣那樣的“新思路”,“有益探索”。
與營私舞弊中飽私囊相比,無論地方政府對收費公路怎樣上下其手,都不會犯法,甚至還能拿出促進“經濟發展”的成績來。而公平正義原則受到的傷害,則進不了政府的法眼。對這方面“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很眩目,對另方面經濟甚至社會發展的阻滯則隱藏暗處。
許多專家出國考察后發現,全世界70%的收費公路,竟然集中在中國。
收費公路已經27年了。如今,該是回報消費者的時候了。從趨勢上看,經濟越發展,收費公路的比例越應降低,否則,“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期待,還有多少實現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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