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時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此種工作制度屬于特殊的工作制,必須要經政府部門審批備案方可實行。
物流公司的長途司機、調度、車隊長、業務、修理工,因工作特點,企業無法對其工作時間進行考核,對于加班時間和加班費用也無法進行核定。從事這些崗位的人員與企業發生爭議,企業也無法舉證證明其工作時間和加班費的給付情況,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將會因為在加班費用方面舉證不能而承擔敗訴的風險。
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通過對運輸企業特殊崗位的深入研究,與深圳市鹽田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合作,針對物流運輸行業的長途貨運司機、調度、車隊長、業務、修理工的工作特點,代理企業向鹽田區政府申報不定時工作制,并由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針對每一個符合條件的企業專門下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批文,以徹底解決這方面用工制度和加班費用核定的問題。
對于有需要的物流企業,請直接與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聯系,也可通過深圳市集裝箱拖車運輸協會與吳宗海律師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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