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國家郵政局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加強快遞業務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繼續強化快遞服務安全的監管,嚴格落實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近日,國家郵政局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加強快遞業務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繼續強化快遞服務安全的監管,嚴格落實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記者 蔣永霞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關于暴力分揀、泄漏用戶信息、對損失郵件賠償的相關規定又無不透露出對民營快遞企業的約束。但作為企業的中國郵政集團卻享受著特殊的照顧,2009年通過的新《郵政法》仍保留著“平常郵件損失不予賠償”的規定。
近日,國家郵政局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加強快遞業務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繼續強化快遞服務安全的監管,嚴格落實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眾所周知,作為我國郵政與快遞行業的監管部門的國家郵政局,多年來一直有著“雙重身份”,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今年3月1日起執行的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關于暴力分揀、泄漏用戶信息、對損失郵件賠償的相關規定又無不透露出對民營快遞企業的約束。然而,據了解,作為企業的中國郵政集團卻享受著特殊的照顧,2009年通過的新《郵政法》仍保留著“平常郵件損失不予賠償”的規定。
同樣存在問題,同樣的監督管理部門,可卻有著不同的態度。在這樣的現實下,人們不得不質疑,既作為制度的制定者,又身為市場競爭主體的國家郵政系統能否能夠履行裁判員的職責呢?
以制度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約束
據了解,國家郵政局在2012年年初就開始對《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直至今年年初新的《辦法》修訂完成,并于3月1日起開始執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自2008年執行以來,至今未滿三年,但近幾年來我國快遞市場發展迅猛,在行業的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這時,國家郵政局能夠及時對制度進行修訂的確很重要。
對比新舊兩個《辦法》,記者發現,新《辦法》中加入了對當下快遞行業爆出的暴力分揀、泄露用戶信息等行為的監管處理。這些新內容事實上很符合當下快遞行業的實際,更加完善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快遞市場進行了很好的制度約束。
用戶信息泄漏、野蠻分揀、快件損失等近來成為阻礙快遞行業發展的主要問題,隨著媒體的曝光、社會輿論的監督,國家郵政局也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在新《辦法》中加入了關于快遞企業在分揀過程中的具體要求,并提出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
國家郵政局副局長趙曉光表示,在野蠻分揀方面,在制度上是嚴格禁止、嚴格處罰,若企業違規國家郵政局要對其進行三萬元以下罰款。并且對于野蠻分揀的界定,快遞服務國標中也給出了具體答案——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品不應超過10厘米。
關于用戶信息泄露問題,其實《郵政法》中就強調,快遞企業與快遞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泄漏用戶信息,這次修訂的《辦法》中也有兩條規定了快遞業務企業和快遞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道的用戶信息,否則,對個人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下快遞市場還有一些頻繁發生的矛盾與糾紛,它們來自快件的損失與先驗后簽問題。對此,《郵政法》與《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分別對這些問題做出規定。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物品,賠償額度不受“資費三倍”的限制,而是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關于損失賠償的規定。《合同法》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新《辦法》對先驗后簽做出規定,派件員應當主動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
對于“無著快件”,新《辦法》也做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企業應當登記,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和快遞服務標準處理等。
快遞市場的監督管理待完善
有了完善的制度,接下來就是貫徹與執行。
盡管《郵政法》與新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快遞市場的服務與安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但制度的約束畢竟有限,如果制度不進行貫徹執行,只會是一紙空文。關于野蠻分揀、快件損失、先驗后簽問題,其實在新《辦法》出臺之前,《郵政法》與《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都做出過相關規定,可問題仍舊頻繁爆出。快遞市場的監管關鍵在于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
趙曉光在解讀新《辦法》時提到,部分快遞企業的確存在野蠻分揀的問題,在考察時也曾指出企業的問題。這說明國家郵政局早就發現了野蠻分揀的問題,但為何那時沒有采取措施,只等到媒體曝光后才做出規定?
盡管在制度上進行了約束,如果監管部門不去監管,制度又有何用?新《辦法》在監管部分對于企業的違規處罰進行了詳細規定,但關于怎樣去監管卻沒有具體的操作規定。
近日,國家郵政局發布的關于貫徹實施《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加強快遞業務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要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而對作為監管者的自身行為卻并沒有具體的要求。
另外還需要指出的是,眾所周知,國家郵政局是我國郵政與快遞的管理部門,整個快遞市場當然也需要它來監管。然而,作為裁判員的國家郵政局卻同時是運動員,并且在整個運動會上,中國郵政集團可以享有“平常郵件損失不予賠償”的特殊照顧,積極投身到快遞市場的中國郵政速遞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曾是國家郵政局副局長。
面對與自己同出一處的企業,國家郵政局是否也能夠做到公平、公正?或許還有人想到,除了國家郵政局,快遞市場的監管者不是還有中國快遞協會嗎?據了解,中國快遞協會是國家郵政局來牽頭成立的,負責協會日常工作的秘書處領導分別來自國家郵政局與地方郵政局。并且,盡管協會有權利來約束快遞企業的行為,但這種約束力只對民營快遞企業有效,對于中國郵政速遞,中國快遞協會根本無法駕馭,畢竟它有著國家郵政局的背景,并且這個背景要比快遞協會的背景要深。 |